酱紫
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独生子女啊
亲:
这需要父母的帮助,要父母和你一起去才能办成事。
少一个都不行,因为父母双方没经过合理手续结婚就有小孩。无结婚就意味着无户口簿,所以你一个人去的话,警察会拒绝办理独生子女证。
你有没有自己的出生证?问你爸爸拿你的妈妈居住证或者身份证。或者其它可以证明你是妈妈的亲生儿女证明。
没结婚就有小孩,办理户口本很麻烦的,是不是你办自己的独生子女证?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以下证明:户口簿原件、父母双方或者单方(其中一位下落不明)身份证原件、办独生子女证当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出生证原件,还有照片等。希望回答能帮到你,谢谢理解
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独生子女啊
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独生子女啊
亲:
这需要父母的帮助,要父母和你一起去才能办成事。
少一个都不行,因为父母双方没经过合理手续结婚就有小孩。无结婚就意味着无户口簿,所以你一个人去的话,警察会拒绝办理独生子女证。
你有没有自己的出生证?问你爸爸拿你的妈妈居住证或者身份证。或者其它可以证明你是妈妈的亲生儿女证明。
没结婚就有小孩,办理户口本很麻烦的,是不是你办自己的独生子女证?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以下证明:户口簿原件、父母双方或者单方(其中一位下落不明)身份证原件、办独生子女证当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出生证原件,还有照片等。希望回答能帮到你,谢谢理解
解决问题还是靠自己的,可以到计生部门或者是属地的派出所户籍找民警了解一下,小孩子入户口政策,然后自己准备材料交给有关部门办理的。
谢谢点赞
能不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怎乱回答,我孩子已经上过户口了好吧。
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结婚证,孩子已经13岁了,早已上过户口,现在想问问我这样的情况怎么办理独生子女啊?
亲: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独生子女啊?
你问的是这个问题?
是的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以下证明:户口簿原件、父母双方或者单方(其中一位下落不明)身份证原件、办独生子女证当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出生证原件,还有照片等。
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结婚证,孩子已经13岁了,早已上过户口,现在想问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办理独生子女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以下证明:户口簿原件、父母双方或者单方(其中一位下落不明)身份证原件、办独生子女证当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出生证原件,还有照片等到计生办去办理的。
亲:明白了?
萤火虫死掉了
现在已经办不了了。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为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对于自愿生一胎的。也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更何况私生子女。
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独生子女啊
现在已经办不了了。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为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对于自愿生一胎的。也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更何况私生子女。
我离婚以后把原来的结婚证丢了 现在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以前的结婚证我该咋办
我们这里还可以办
你去民政局问一下,看看民政局能不能补办?
一般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有结婚证和户口本,然后到当地的政府部门办理的。如果没有的话,那是不能进行办理
yiyi乖
法律分析:不可以办理。这包括两方面原因,现就政策角度对你作出以下解释:一是你和老公的婚育情况,不具备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可以很肯定地说,从来就没有“独生子女证”。所谓的“独生子女证”,其全称应该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证人不是孩子,而是孩子的父母亲。该证明只证明夫妻双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而并不证明这个孩子就是独生子女(许多人都将这个政策概念搞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是单身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独生子女啊
法律分析:不可以办理。这包括两方面原因,现就政策角度对你作出以下解释:一是你和老公的婚育情况,不具备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可以很肯定地说,从来就没有“独生子女证”。所谓的“独生子女证”,其全称应该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证人不是孩子,而是孩子的父母亲。该证明只证明夫妻双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而并不证明这个孩子就是独生子女(许多人都将这个政策概念搞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