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阔落
现在你是个单身!在享受自由自在以后,在一个狂欢的PARTY之后,面对一个人的清冷夜晚,你是否开始渴望一个温暖的怀抱、一个甜蜜的吻、一个春情旖旎的夜晚?单身的你如何解决性的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性和爱情和道德的关系? 洛兹 女 32岁 商业策划 离异未育 我去年五月份离的婚,事实上,在离婚前一年,我就和前夫分床而居了。有时候他有性的需要,我也是应付,因为我们还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那种性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快乐。 离婚后,也有男士向我进行“性”的暗示或明示,但我有自己的原则。一天,一个以前追过我的男同事对我说,他从未忘记我,我接受了他的亲吻,但守住了最后的防线。我知道我需要性,但我不能和他这样,一是对他没有那种强烈的感觉,二是他妻子也在我们单位,我不能没脸见她。 最近我谈了个朋友,也是离异的,我们彼此相互吸引。认识两个月后,他一次打电话让我到他家帮他照顾生病的孩子,那天我留宿在他家。一整天的忙碌和相互关照让我们有了患难见真情的感觉,晚上我们很自然地在一起了。虽然不知道我们最终会不会走到一起,但我们两情相悦。 离异的单身男女不容易,在性上,我一直坚持生理欲望忠诚于情感和道德的原则。 安文 女 29岁公司职员 未婚(有固定男友) 我和男友谈了两年恋爱了,住在一起已经一年。现在人们对“性”的看法真的有了改变,特别是年轻人,能够平静地看待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就是——顺其自然。 两个人相爱,情到浓处的肉体亲密是很自然的事情,爱一个人,很自然地就想和她(他)靠近,我觉得只要是两情相悦,性是很美好的事情。 我不排斥婚前性行为,但绝不赞成滥性,所谓的那些“一夜情”、“性伙伴”之类的,我很反感。虽然说两个人有了性行为也不一定会最终走到一起,但起码开始的时候是把走到一起作为目标,并为之努力的,单纯为了生理需要或者出于寂寞,这样的性行为很不道德,也很不负责任,对自己和对方都不负责任。 我和男友现在相处得很好,性生活上也很和谐。我们就像平常夫妻一样生活,但又没有婚姻中所面对的琐事,我们都认定对方就是这辈子想要依靠的伴侣,结婚也是迟早的事,也许是等我们都再成熟一些吧,毕竟恋爱和婚姻还不一样。但在和男友相爱的时候,我是绝对不会和其他男人有性关系的,我很排斥这种做法,感情应该是忠诚的,身体也是。 路名 男 32岁 销售经理 未婚(无固定女友) 首先声明,我不是浪子——虽然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女友。 也许是受父母的影响,我对婚姻有种惧怕感。小时候,父母经常在我面前吵架,虽然他们没有离婚,但一直到现在也是把争吵当饭吃。我谈过很多女朋友,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对婚姻充满憧憬。 第一个和我发生性关系的是我的第三个女友,那时,是我24岁的生日。可是坦白说,现在我对那个女孩子并没有太深的印象了,记得那个日子,也许是因为在自己生命中,那也算是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吧。 我不是没有认真对待感情,但不知为什么,谈过好几个女友,都无法让我有结婚的想法,她们也没等到我有这种想法就离开了,有时候是我说分手,有时候是她们。我觉得分手是两个人的事,不能说究竟是谁对谁错,没有缘分而已。 对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人,发生关系谁也没有强迫谁,都是自愿的,而且也都从中得到了快乐。尤其是现在,女人都不再像以前那么被动,她们也知道怎样才能使自己快乐,男人不再单纯地只是索取者。这样的话,在性的问题上,男女双方是平等的,只要没有强迫没有伤害,那“性”的问题就没那么严重。 我不会因为生理需要去随便找个女人,声色场所我还没去过,我想我不会去那种地方,那样的性很无聊。我觉得性还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哪怕这种感情不是爱情。和曾经的女友发生关系,我们双方都是很自然的,我尊重她们,同时我也付出了真情,大家走不到一块,无法走进婚姻,也许是缘分还不够吧。 缨子 女 31岁 广告公司主任 未婚(无固定男友) 我不想结婚,说得严重些,我就是个独身主义者,至少现在和短期几年内我不会改变这个想法。我觉得结婚很没意思,看看身边结了婚的朋友们,有几个过得真正挺幸福的?都是刚结婚一两年甜甜蜜蜜,慢慢就完了,日子一天天重复,两个人都跟恋爱时变了个人一样,活的一点也不精彩。 我的男朋友有一大帮,他们也知道我不会和他们结婚,但他们仍然和我交朋友。当然,我和他们也有性接触。 我觉得这没什么,大家都是成年人,又是你情我愿。本来做爱也是爱的一种表现,两个有好感的男女在一起,有性行为的发生无可厚非。我没有固定的男友,所以,和我有性关系的男友也不确定,我觉得只要是我能和他谈起感情的男人,都有可能发生性关系。有时候心情不好需要安慰或者陪伴的时候,而身边正好有合适的人选,亲密接触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我觉得这合情合理。 我曾经和已婚的男人有过亲密接触,但那份感情没有长久,我不想破坏别人的家庭,毕竟这种游戏不好玩。我和年龄差不多的男人在一起,大家没有什么负担和责任,开心就在一起,不开心就分开,没那么麻烦。只是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把我的观点讲给他听,他能接受就和我在一起,不能接受走开就是了。 我也同时和不止一个男人有性关系,我没答应谁一定要忠于他,我有选择的权利。也许是我对性的态度有些随便,可我真的是认为性行为并不是那么神圣,女人不要拿着这个来当什么筹码,显得自己很值钱一样。自己认为对而且对别人没有什么伤害,那去做就是了。查询更多 性问题 信息
泡泡泡阿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的民函{2015}226号文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涉外领域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清单
哈萨克斯坦
芬兰
奥地利
荷兰
德国
阿根廷
乌拉圭
墨西哥
波兰
注:民政部将根据今后情况变化对清单中所列国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通知各地民政部门。
Stephanie
在伦敦住了一年半以后,最近我又搬回了墨尔本。当人们问我,离家这么久,会不会近乡情怯时,我必须承认,我会。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担心自己在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之一生活过之后,会觉得老家落伍;或者因为我怕别人笑我染上了奇怪的说话习惯(现在我会说‘五点半’而不是‘五点三十分’)。我的顾虑完全源自于这样一个事实:我的朋友们全都结婚了。
在伦敦,我的朋友们几乎都还单着——虽然露水情缘和勾勾搭搭的事儿屡见不鲜——留着精力把事业干得风生水起,或者尽情探索欧洲。回到墨尔本以后,Facebook上晒订婚钻戒的自拍照以及婚礼通知函忽然之间就开始满天飞了。虽然我为朋友们开心,但与此同时,我的心因为自怜而隐隐作痛,因为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像诺亚方舟一样、人人都必须成双成对的社会里,我的单身状态将会更加扎眼。为什麽我认识的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在二十五六岁到二十八九岁之间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呢?
在我所有的朋友里面,我一直是那个常年单身的异类。交了男朋友也总是不长久,可能是因为我欣赏的歌手和艺术家都太过另类了吧,不过说实话,我鲜少为此烦扰。对我来说,男朋友就象是蛋糕上的糖霜,而非蛋糕本身;当其他一切——工作、人生规划、我的自我感觉——全都良好的时候,有个男朋友能够让生活变得更甜美。就像大多数人一样,我也渴望坠入爱河,和某个我深深在乎的人走到最后,共组家庭,但我从来不相信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档子事。
有时候,我会因为单身影响到了生活而感觉丧气,但这主要是出于非常实际的考虑。比如说,假如我不想再跟人合租,想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那么和别的情侣档比起来,我就等于要付两份的钱。再比如说,如果我跟一帮有家有室的朋友一起去度假,那么我是不是只能在一张沙发床或者折叠床垫上凑活,而跟舒服客房里的双人床无缘了呢?
不过说到底,像我这般孤家寡人的状态,别人似乎比我自己还要困扰。让我不胜其烦的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不找个男朋友呢?”而且对方常常会以一种不可思议、略感震惊的语调这么问。言下之意似乎是在说:“不过你也太特立独行了!难道你就找不着肯要你的人吗?”听起来好像是在夸你;其实是在羞辱你。这么问的潜台词就是,一个女人之所以单身,是因为没人要,而不可能是出于她自身的选择或人生规划。何况,在一个人们期待女性把谈恋爱作为头等大事的世界里,单身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你不急匆匆地抓住离你最近的、对你表示出一丁点哪怕稍纵即逝的兴趣的男人,人们就免不了要对你侧目。
“你怎么不找个男朋友呢?”这个问题往往还伴随着老生常谈、同样令人沮丧的有关男人的下文,那就是“好男人都有主了”。我们的社会似乎无法接受这样一种观念:有些人自愿保持单身,或者想等待更好的对象出现。但至少“单身汉”的形象还挺有面子的。他们是花花公子,他们酷得不想结婚,他们忙着寻欢作乐,而且他们每一天的每一分钟都不会听到生物钟响亮的滴答声。单身女性呢,正相反,总被描绘成伤心绝望的老处女,而且一辈子都背负着出生时就带上的娘家姓(也就是,我们自己的姓)。
事实是,我很挑。大多数人似乎都把这误解为“我只看得上型男影星Ryan Gosling那样的男人”。但这实际上是说,我想跟某个外表和心灵都吸引我的人约会——顺便解释一下,我所谓的外表的吸引力既不是指“肌肉线条分明,还得长得像瑞典男星Alexander Skarsgard那样帅气逼人”,也不像男人寻找另一半时的外貌要求那般可以妥协。
有些人因为我不愿在外貌上妥协而颇感困惑,甚至——容我大胆说一句——觉得难以接受。朋友们不止一次跟我说,只要有人约,我就应该跟他出去,不管我心里对此怎么想。可我为什麽要跟一个没感觉的人约会呢?尤其是在这件事情的好处仅限于让别人看到我终于有伴了。(而且,事实上,这还会分散我的时间和精力,而我本可以更好地利用它们,尽我所能地完善自己)。
重点是,婚姻是一项巨大的责任,需要许多付出,虽然我确信结婚的好处多多,但我不认为在你还没有找到对的人的时候就定下来,对你会是一件好事。要找到一个符合标准的人——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都吸引你的人,你跟他在一起会莫名地擦出火花,“嗞—”地产生化学反应和情感纽带——以及和你在同样的时间追寻同样的东西,生活方式和目标和梦想都与你相符的人——可不是易事,可我不打算降低标准定下来。
即使这意味着我得无限期地睡在招待所的折叠床上,这个我可以接受。
(作者:Erin Munro;译者:末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