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是怎样答复为何单身女性不可冻卵的,你怎么看?

Charlotte

Charlotte

我很赞同这样的说法,因为女性和男性不同,她的生育能力是有期限的,如果错过了最佳生育期,就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Cactus

Cactus

我觉得国家卫健委这样的答复是非常正确的,确实是现在的女性,都是因为这种原因的。

新之一

新之一

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也有委员建议“禁止单身女性冻卵”……对此,国家卫健委近日针对“单身女性是否可以冻卵”这一话题发布答复函表示:“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国家卫健委: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单身女性冻卵国家卫健委在提案答复函中表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有3方面考虑: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答复函解释绍:

一是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在取卵和卵子冻存、解冻、移植过程中均存在技术风险,例如促排卵药物应用可能带来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以及手术取卵操作的出血和感染风险,危害女性健康。二是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由于技术起步较晚,受开展时间所限,卵子冷冻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子代安全性仍然需要长期随访资料进一步证实。美国生殖医学会、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会均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女性以推迟生育为目的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并明确提出商业化推广卵子冷冻技术可能会给晚育女性带来虚假希望,造成女性进一步推迟生育计划。三是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目前部分媒体使用“后悔药”“生育险”等说法对卵子冷冻技术进行渲染,容易产生误导,带来技术滥用的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

有专家表示,医院不提供任何冻卵服务,该技术仅应用于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特定的不孕夫妇。“目前医院的冻卵、冻精行为仅限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助孕的不孕夫妇遇到特定状况时,辅助生殖技术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试管婴儿’,而开展这项技术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不是说所有的已婚女性、男性都可以冻卵、存精。”

取卵是有很大风险的,有专家教授强调。超声引导下取卵有可能碰到血管,穿刺多个卵泡就意味着在卵巢上穿刺很多次,有造成出血、感染等风险。另外,超促排卵需要使用大剂量的促排卵用药,可能会造成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出现腹水、胸水、肝肾损害,严重的还可能危及生命。此外,冻卵过程需要使用冻存液、然后置入液氮保存,人为操作会增加体外污染的风险;环境的变化、保护剂、反复冻存等操作可能会对卵子造成损伤,对后代的影响目前还未知。

针对“单身男性可以存精”这一问题,专家解释,不是说男性可以无条件存精,男性存精也是有限制的,只有因男方因素准备实施试管婴儿的不孕夫妇,如无精、行睾丸或附睾穿刺检查时有精子,可以冷冻保存,以免再取时没有了。另外,我国有合法的国家精子库,为不孕夫妇提供生殖帮助,但精子库并不提供存精服务。

针对“冻卵”问题,专家表示:冻卵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分为医学因素和社会因素。医学因素的冻卵主要是因癌症等医疗问题可能使卵巢受损,以后可能不能再产生卵细胞。

社会因素的冻卵一般出于两个考虑:一是现在不结婚、不生孩子,但希望将来有机会结婚并且生孩子;二是还没有结婚,但担心自己的生育能力,譬如上一代或者近亲中有卵巢早衰遗传倾向的。

从女性的生理角度来讲,22~28岁是女性的“黄金生育年龄”,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卵巢储备功能会逐渐减退。35岁女性就步入了高龄,也就意味着卵巢功能开始减退,卵子数量变少、质量下降、染色体异常率上升,更可怕的是,卵巢功能的减退是不可逆的!到了绝经期,女性就没有卵子可用了。加之各种疾病的影响,卵子的“宝贵”不言而喻!

所以,冻卵与否,都还是建议女性朋友们:关注卵巢健康,注重卵巢保养,抓住黄金生育年龄,尽量适龄生育!

冻卵,也只是为数年后的高龄女性提供了一个生育的可能,并不能直接为她们提供一个孩子。如果说冻卵是一剂“后悔药”,那这剂药很可能只是一种心理安慰,并不能完完全全的保证高龄女性在若干年后利用年轻时的卵子生出孩子!所以,如果各方面条件成熟,还是提倡女性朋友们尽量在35岁之前怀孕生子。

生育,是上天赋予每一个女人的权利。技术,只不过是为生育提供更多一种选择。而权衡利弊的过程,依然要回落到每一位女性的身上,做多少功课、花多少金钱、承担多少风险,面对多少困难,对于有冻卵意愿的单身女性而言,都是需要慎而又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