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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障碍啊 北京市可以随母亲上户口,不需要婚姻证明。
小思
现在已经可以直接上户口,非婚生孩子随女方的户籍。这是对的,孩子无错,刚出生的孩子永远不该受到惩罚。
呆萌
叶海洋的做法就很好。
先让自己强大,强大到可以以一已之力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空间。让孩子物质和精神世界没有缺失,也就是让孩子有基本的生存物质和学习环境,让孩子在一个没有歧视和伦理冲突的人际关系中成长;
再确定自己是真的不婚族吗?找专业机构或咨询人员确定自己的需求,不要有了孩子后又想要结婚了,搞得孩子有了继父和同母不同父的弟弟或妹妹;
挑选好的基因。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精子库,一定要是正规的机构才可以。要自己去论证机构的实力和宣传真实性。
坚定自己的做法,不要被吃瓜群众三言两语给影响了心情。别人只是表达一下别人的狭隘,并不是关心你或能代表了权威,即使权威又能如何,只要自己不犯法就好。
一个强大的母亲,比一个有着影子父亲的家庭要好很多。父亲不一定是孩子的必需品,但家暴、吵架、坏榜样的父亲肯定不是孩子的必需品。
岁月如梭
为了让自己不寂寞,这种女人最自私。有没有考虑小孩一生没爹的心里阴影?上学被骂没爹的孩子,让孩子永远活在被羞辱的环境中。
心脏
单身女性如果满足领养条件,那么是可以进行正常领养孩子的手续办理。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如果年满30岁后,即使是单身的人也可收养子女。但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单身收养人同样要符合有固定收入、固定居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收养法的目的和原则是不得违背社会公德,要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领养是什么
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同,双方均不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领养关系的成立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