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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古代男女婚姻关系是“访妻婚(妻问い婚)”。那什么是访妻婚呢?这“访妻婚”有点类似今天我国云南泸沽湖地区摩梭人的“走婚”。男子晚上到女家过夜,第二天清晨便匆匆离去,相互间并不需要婚姻的誓约,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这样的婚姻生活中的双方是一种松散结合的、若即若离的关系。
日本的访妻婚最早传自朝鲜半岛,盛行于大和时期并延续至平安时代(持续时间大致是我国历史上的东晋到宋),在12世纪之后随着武士政权的建立才逐渐消亡。
上古时,日本每年春秋两季各地青年男女都会在一起聚会唱歌跳舞,两情相悦者就可好合发生关系之后再长期交往。此外,邂逅相识,萍水相逢,只要是一见钟情、互相看对眼了,都可以向对方求婚,并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当时,男女之间的相爱与所谓的求婚,不管形式还是内容都是绝对的自由和宽泛。例如,向路上偶遇的女子打听其芳名与住家,这就算是求婚。彼此中意的男女到了夜里,先是男子来到女方的屋外,或是轻吟低唱,或是情话绵绵。女方在屋里与之唱和赠答,传情送意。当这些精神层面的序曲奏完之后,男子就顺理成章地潜入女方家中,在叫“婿屋”或“妻屋”的地方,与女子终成眷属,进行欢爱。但男子必须在第二天早早起身离开。之后双方的夫妻生活就一直以这样的方式维系下去,至于所生的子女则由女方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访妻婚是带有明显母系社会色彩的婚俗。这种婚姻形态下的所谓夫妻双方并不拥有共同的家,而是各有各的住处,仅仅是在夜里才有相聚的可能。男女双方并不需要履行婚姻的契约,也无贞操可言。一个丈夫有可能同时拥有几个妻子,妻子同样也可跟几个男子保持交往。当男子夜里不再造访曾留宿过的女家,或有朝一日被女方拒绝入内,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就自动解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古代日本女尊男卑的反映。女性不仅在婚姻生活方面拥有跟男性一样的选择权与自主权,而且也享有对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和支配权,以及对包括子女在内的家庭成员的监护权和领导权。
到了平安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由夫妻共同组建、相互承担义务的家庭。在这样的背景下,访妻婚开始向招婿婚过渡。招婿婚,就是婚后丈夫在妻家住下,或就近定居。相对于访妻婚,招婿婚是一个进步。但这种进步却以牺牲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自主权为代价。招婿婚限制了女性择偶的自由,婚姻的决定权转移到女方父亲的手上。同时,他也成为了婚仪的主持人,这也表明家庭中至高无上的位置已从女性转向男性。女性在丧失婚姻自主权的同时,也丧失了指挥家庭的话语权。但是在平安时代,访妻婚仍存在,一方面是因为招婿婚并未完全取代访妻婚,另一方面则是招婿婚本身的原因,它也不能保证婚姻关系的牢固性。
访妻婚的长期盛行,对日本社会文化、伦理道德观念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这种婚姻形式下,人们对血缘关系的认识与理解是模糊片面的,只有女方一边的家庭成员才有亲缘关系的认同感。这就导致了古代日本人相当程度的近亲结婚乃至兄妹通婚,因为在当时同母的兄弟姐妹不可结为夫妻,也就是说,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是可以通婚的,不被视为乱伦之举。例如,敏达天皇的皇后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此皇后就是后来的推古天皇。
访妻婚是日本的一种古老婚姻形态,也是日本文化中耐人寻味的现象。